签订买卖合同后不想买了要损失哪些违约费用 鑫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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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条款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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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明确退房标准: 虽然房子不能做到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,但如果由于开发商单方面的原因,给购房者造成了巨大损失,那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,所以,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退房标准,可别到较后买到了垃圾房。

 

2、明确违约责任:  一般来说,购房者一旦交付了定金,是不敢轻易违约的,否则定金可就拿不回来了;但由于开发商掌握着主动权,所以,一旦房价上涨,开发商很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继续执行交易,因此,购房合同中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,同时,约定高额违约金。

 

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。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,欢迎来电咨询

 

3、明确付款方式与时间: 在房产交易时,有些购房者完全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进行操作,说让交钱就交钱,完全没有依据。所以,签购房合同时,一定要明确付款方式与时间,比如签定金合同时交付定金等,可别傻傻地一次性全交了。

 

4、明确过户时间: 从法律角度来说,只有房子完成过户手续,那么房子才算你自己的产权。所以,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过户时间,以免出现延期过户的情况。较好把过户时间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时。

 

5、明确房屋面积: 通常情况下,房子的交付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都会有一些误差,所以,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好房屋面积,并且还要注意,如果房子面积大于3%,则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,开发商不能随便涨价。

 

如果购房者逾期还房贷,那么银行往往会对此加收一些违约金。此外,如果有些购房者想要提前还贷,那么不少银行也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,以此来弥补成本的增加。所以,在选择贷款银行时,购房者一定要问清楚违约金的问题,可别较后多花冤枉钱了!

 

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**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,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,执业经验丰富。邹强律师团队25年执业经验,专业代理房产买卖合同、承包合同、运输合同、二手房买卖纠纷,商品房买卖纠纷,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纠纷案件,多年来累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。25年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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